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6月30日-7月12日举行。为了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公共课的开课学院于2016年5月27日前将公共课考试科目及参加考试的学院、专业和班级名称用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教务科邮箱jwxz@aqtc.edu.cn,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
1、请规范相关名称。“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考试课程”都统一用全称,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科、专升本请在专业名称后注明,如:汉语言文学(专升本);“年级”、“班级”统一只用数字,如:“2013”,“1”等;大学英语Ⅰ级笔试,大学物理(1)、(2)等都要标识清楚。
2、请务必处理好试卷与考试科目、学院、年级、班级的对应关系。试卷名称、考试科目必须与教务系统内一致。
3、只涉及少数班级考试的公共课,由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协商解决,建议不作为公共课安排考试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自己安排,如:电工基础,由化学化工学院安排考试时间,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在公共课中就不安排了。
4、原则上周末不安排考试,如对考试时间有特殊要求的,请事先报告说明,并经由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
二、教务科于2016年6月1日前将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发至各学院,各学院再根据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制定出本学院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一),并于2016年6月6日前发送到教务科(公共课的开课学院于6月2日前将本学院派出的监考教师名单发送到相关学院)。
三、试卷命题、印制及审核。命题要严格审查、把关,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学院领导批准方可采用。每门课程须出A、B两套试卷(并附A、B卷参考答案),试卷一律按规定格式用16开纸,新硒鼓打印,保证文字及图片清晰。并请于2016年6月6-7日将本学院本学期开课考试的全部试卷(A、B卷及参考答案)、试卷采用表、写好的试卷袋(务必手写且与期末考试安排表一致)和试卷交接表(见附件二,一份纸质、一份EXCEL电子稿)交至教务科(陆倩鹏老师,行政楼北417)。教务处负责选取A、B卷及核对百分制;试卷交接中装袋及检查由学院负责。
学院应在考试前组织教学秘书及相关出卷教师,对印制好的试卷,进行核对。重点核查以下内容:课程名称、试卷名称、考试班级、学生人数等信息是否准确。尤其注意审查同一课程分多个专业考试的科目,课程名称相近的科目,不同课程用采用同一份试卷考试等情况。
四、考场安排:学院须在考前核查清楚本学院固定教室(见附件三和附件四)。考场人数安排:60位小教室安排30人左右,130位大教室安排60人左右;小教室2个监考教师,大教室不少于3个监考教师。
五、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所有班级均不得提前结束考试(即在考试结束前两天内每个班级都必须安排有考试)。
六、各学院要加大对考风、考纪的宣传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考试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考场记录、巡考记录的登记工作。
七、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本次考试的考试安排表的编排、试卷的交接核查、考风考纪等情况如实通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