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5〕106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培养和挖掘我省文化产业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现将《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暨大赛剧本作品展演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以大赛为契机,将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向深入。
附件:1.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组织机构
2.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暨大赛剧本作品展演活动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
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
原创文学新星大赛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和平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
副主任委员:程 桦 安徽大学校长
李梅梅 安徽演艺集团总经理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委 员:梁祥君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吴怀东 安徽大学文学院院长
各高校分管教学副校(院)长
二、秘书处
秘 书 长: 吴怀东 安徽大学文学院院长
执行秘书长: 张莉莉 安徽正善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秘书长: 周 青 安徽演艺集团市场部副主任
马 珺 安徽大学文学院党委副书记
附件2
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
暨大赛剧本作品展演活动方案
首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于2014年7月-10月举行,活动为安徽省大学生搭建了文学创作与艺术交流的平台,有效促进校园文化内涵建设,活动效果反映良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大学生原创文学新星大赛暨大赛剧本作品展演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妙笔翰墨致青春 瑰丽华章铸梦想
二、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契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作意识,营造大学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培养和挖掘我省文化产业后备人才,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与媒体支持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安徽演艺集团
承办单位:安徽大学、安徽正善文化有限公司
大赛秘书处:安徽大学文学院
媒体支持:中国新闻社安徽分社、安徽电视台、安徽广播电台、合肥论坛、市场星报
四、参赛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其他形式在读生
五、活动方式
大赛期间,向全省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征集文字或视频形式的原创作品,分剧本组、小说组和视频组,并设置等级奖项。
大赛组委会将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五所高校举办大赛宣传活动。
六、参赛须知
1.作品内容不限,要求创意新颖,表述清晰,文学性强,鼓励发散性思维与突破性想象,剧本、小说、微电影均可。
2.文字版作品:字数不限,3000字以上需附故事梗概和人物介绍。参赛者须按要求将作品及个人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院系班级、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投稿邮箱:goodstory2014@163.com。
3.视频版作品:长度控制在8-30分钟,格式为 FLV、AVI、MP4等常见视频格式,视频刻录成DVD光盘,附上作品简介和个人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院系班级、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寄送至大赛组委会。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文学院,邮编:230601;
联系人:姚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61675,13955130888。
七、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9月25日——11月10日
2.评选时间:11月11日——11月22日
3.获奖公布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
八、评审办法与原则
1.为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人员构成。
2.大赛组委会遴选、聘请文学创作与话剧影视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评委组,评选大赛获奖作品,获奖结果在规定时间发布。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参赛要求,重视创意创新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1名 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2名 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5名 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作品奖50名 奖励价值280元纪念品一份
活动参与奖100名 奖励价值100元纪念品一份
十、参赛作品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版权归大赛组委会。
3.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十一、相关事项
1.获奖者所获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参赛作品的展演、刊登、出版、使用等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参赛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大赛相关文件可在安徽高教网查询,网址:http://www.ahgj.gov.cn/;大赛组委会对大赛具有最终解释权。
2.举办大学生话剧交流展。活动期间,选取部分优秀话剧作品和首届大赛的优秀剧本作品排演话剧,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树之社表演艺术社、安徽大学布衣剧团、安徽农业大学原野话剧团、安徽建筑大学兰馨话剧社等参演。
3.举办大学生戏剧沙龙。届时邀请嘉宾走进校园,与大学生互动交流话剧创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