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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教学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

(二)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包括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二、申报限额、条件及要求

(一)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1.申报限额

1)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

每学院申报限额1个。学校将按照省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2个。

2.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能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学科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是近五年(2010年以来)新增或改造的专业,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其中,专业改造是指对某一停招停办的传统专业,通过对原有专业师资、设备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将其改造为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另一新的应用型专业,是属于专业的一种结构性调整和布局变化,单纯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内涵建设不属于此列。新专业建设是指针对高校设置的尚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新专业,或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进行规划建设,提高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4)申报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申请书》

(二)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1.申报限额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学院自主申报,必须排序。学校将按照省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22个左右。

2)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各学院自主申报,必须排序。学校将按照省限额择优向省厅推荐8个。

对指导学生参加教育厅认定的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等级奖励的学校和教师,可以单独申报教学成果奖(获得全国最高等级奖的可申报一等奖,获得全国第二等级奖的可申报二等奖,以此类推),不占单位指标。同一类项目必须合并申报,署名和排序必须经过申报人讨论一致后签字认可。申报材料应着重于竞赛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要对赛事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做到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学校将统一向省厅推荐申报。

3)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资助

为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管理,提升大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加强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141号),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鼓励探索建立安徽特色的大学生竞技体育联盟,开展全省大学生竞技体育项目校际联赛。

2.申报条件

1)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当年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5)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1)申报范围: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2)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应为《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

3)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须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中的申报条件;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可略低于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评选标准。

4)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应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5)申请成果未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3)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经费资助

申请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经费资助,原则上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AB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秘书长单位高校或者赛事组织高校牵头申报。申报材料为该项赛事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赛事规划、经费预算等。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紧扣我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需要,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处理好长远与眼前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已有项目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提升计划振兴计划的关系,做好顶层设计,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从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专项经费中安排。

3.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见附件,或者从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等有关网站下载。

4.为了规范振兴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每个申报项目都须填写《2016-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见附件4),作为申报材料之一提交。

5. 2014年立项的振兴计划项目(见附件8)须提交《2014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具体措施、标志性成果、存在问题以及后期建设规划)。

6.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824日。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2014年项目的进展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iaoyanke@aqtc.edu.cn,汇总表、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和申报书纸质版(学院盖章,领导签字、一式三份)于824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北410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指南

3.2015年度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16-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

5.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专业改造项目申请书

6.省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7.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8.2014年立项的振兴计划项目

9.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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