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相关精神,为更好满足学生个人志趣,顺应学校结构调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更加便捷,本学年继续实行学生网上申请转专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0日前,各学院报送本学院所有专业可接受的转入学生人数和转入特别条件,填写《拟转入的学生数及特别条件汇总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
2、12月11日前,教务处录入全校各专业转专业条件,汇总各专业拟转入学生数及特别条件,并将情况在学生教务管理系统公布;
3、12月14日—18日,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具体操作流程见后),打印转专业申请表,个人签字。龙山校区学生17-18日将申请表交至学生四成服务大厅,菱湖校区学生18日交至红楼文学院会议室;
4、12月21日—22日,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情况,将汇总表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分发至各转入学院;
5、12月23日—29日,各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查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根据各专业特点,组织转专业学生考核;
6、12月31日前,各转入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汇总填写《拟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表》(见附件2),统一交至教务处;
7、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复核转专业申请,报请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8、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学校纪委将参与监督转专业全过程;
9、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教务处制发转专业文件,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至教务处更改学籍信息,并自行到相关学院、部门办理学籍异动、寝室调整等其他事宜。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或特殊困难,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由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出专业、校医院签署意见交教务处审核后,直接报分管教学的校长审批;
2、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同一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多个专业。接受转专业申请的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级上学期,因特殊情况在此后提交转专业并获批准的,一般应到转入专业的低一年级学习。二年级以后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
3、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学生在正式办理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其成绩计入学业档案;
4、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或有考试不及格的,不得转专业;
5、获批转的学生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应修的所有课程,方能获得毕业资格。学生转专业成功后应主动查询转入专业的专业培养方案,及时与转入学院联系,修读转入专业应修而未修的课程;
6、转专业学生的学费在转专业的本学年,按转出专业收费标准缴费;自转专业的下一学年起,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1、拟转入的学生数及特别条件汇总表
2、拟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表
3、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附件1: